文档介绍:2019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而,非常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那么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躲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商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接着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二、如何解除和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品种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缘故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能够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商定的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能够依法定条件或商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能够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有非常多错误观点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能变更的死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也适用劳动法与本法的协商变更原那么。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合同商定的内容。除了劳动合同期限以外,双方当事人还能够就工作内容、劳动酬劳、劳动条件和违背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等方面协商,进展变更。在变更合同条款时,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原那么进展协商,不能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须留意变更后的内容不违法,否那么,这种变更是无效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够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关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关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研究业务技术。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依照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那么。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能够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定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商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