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夫妻离婚后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
一、夫妻离婚后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
夫妻离婚后债务子女是不用承担的。在双方离婚时,涉及的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治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任何第三方的债务,都不应该出如今双方离婚的争议中。依照《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归还。共同财产缺乏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依照《婚姻法》及相关规定,原那么上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成立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为限来归还;婚姻存续期间成立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有财产归还。详情如下:
1、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那么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商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商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明白该商定的,也除外。
3、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照向另一方追偿。
4、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债务的通常方式是金融工具,例如债券和长期票据、短期票据。债权人能够是个人、银行或诸如退休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它们借出资金是由于相信债务人将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债务工具有确定的期限和到期日,通常按固定的利率付息。债务工具的购置者均有不需立即使用的资金,希望在本人动用这些资金之前,能够赚取利息。利息是对债权人在一段确定的时间内不使用这些资金的一种酬劳。
三、夫妻离婚债务划分方法
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消费、运营活活动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婚前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特点:必须是消费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的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