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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及环保手续总结
什么是环评
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英文缩写EIA,是指对规划和建立工程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展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展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工程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为什么要办理环评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建立对环境有影响的工程,应当依照本法进展环境影响评价。
不办理环评手续的后果
?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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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单位未依法报批建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立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顿建立,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立工程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立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新?环评法?于2016年9月1日施行
16年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的决议,新版环评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审议通过的?环评法?修改了九大项容突出三个特点,它们是:
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备案制,今后审批部门只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展审批,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不再要求审批。
新法删除了建立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工程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立。
从立法角度取消了环评审批作为工程审批部门前置条件的依据。
解读:
新?环评法?中两个关于「审批」的亮点
修改前的?环评法?试图通过行政审批增强其强制力。然而,实践说明,环评成为建立工程或规划草案获得行政准许的工具,沦为建立工程的“买路条、敲门砖〞。为了通过审批,一些环评机构开场造假,导致环评机构和环评人员信用丧失,环评体系遭受系统性损害,甚至影响了环评制度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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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环评法?环评审批弱化事前、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有助于促使政府职能正确定位,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发挥宏观控制作用。
新法对“未批先建〞工程的处分更严更重,取消了对“未批先建〞工程限期补办手续的情形,在责令停顿建立后直接进展处分,并增加了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的容。处分额度从环评法修订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改为工程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
解读:
新修改的?环评法?提高了“未批先建〞的本钱,大幅度提高了惩罚的限额。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可对建立工程处以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工程如果是上亿元的话,罚款可以超过百万元。可以责令恢复原状,那么意味着企业前期投资将会“打水漂〞,这将对企业产生强大威慑力。
新?环评法?对企业的影响
新?环评法?来了,涉环评的企业切不可掉以轻心。环评审批不再作为工程核准前置条件,并不意味着环评不需要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