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文档名称:

朋友欠钱不还,且一直联系不上,该去哪里起诉?.doc

格式:doc   大小:12KB   页数: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朋友欠钱不还,且一直联系不上,该去哪里起诉?.doc

上传人:maxdoer 2021/9/13 文件大小:1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朋友欠钱不还,且一直联系不上,该去哪里起诉?.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朋友欠钱不还,且不断联络不上,该去哪里起诉?

  咨询:朋友欠我钱不还,且不断联络不上,我该去哪里起诉呢?
  答:关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咨询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买卖适应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买卖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另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咨询题的批复》,“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贷款方和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商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归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商定义务的地点。按照借款合同的商定,贷款方应领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因而,除当事人另有商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据此,假设对方不断联络不上,或对方常在外地,为了诉讼方便,您能够选择合同履行地,即您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