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平安消费检查验证会议制度
为了标准化、制度化地开展平安消费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平安要素,纠正违章作业,监视平安技术措施的执行,堵塞破绽,防患于未然,防止工伤事故、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止设备事故,防止既有线平安事故,确保平安消费措施落到实处。现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平安例行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周检、月检、旬检、季检、年终检查、抽查、节假日前例行平安重点检查、季节性平安检查、专业性平安检查、施工预备工作平安检查。其中平安检查重心为日常检查和月检查,并将其检查结果纳入月考核。其中日常检查占60分,月检查占30分,其它检查占10分。月平安检查时间定为每月25日,由工程经理组织进展。决定检查时间后,用书面或信息通知,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向工程经理请假,并获得同意。
第二条 月检查由工程经理负责主持,工程经理因故不在时,由平安总监负责主持。每次检查情况和评分结果,由安保部材料员汇总存档。
第三条 工程部平安检查组人员由工程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各工区负责人、专职平安员和群安员等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检查认真,责任心强、熟悉业务。
第四条 平安检查使用的表格可参考集团公司、公司相关检查表。检查必须严格要求,务实有效,不能浮于方式。
第五条 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文明施工、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暗挖隧道、盾构掘进、基坑开挖、模板工程、基坑提升、脚手架、模板台车、环境保护、消防保卫、季节性平安措施、既有线施工等。
第六条 平安检查中发觉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觉需要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将以书面整改通知书下达给总负责人或整改责任人,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那么进展落实。相关负责人在接到通知书后应立即进展整改,届时安保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展复查验证。
第七条 检查分工:工程部负责现场施工方案及交底的检查落实工作,办公室负责文明施工,机电部负责现场施工用电、施工设备机具的检查落实、物资部负责物料堆放和使用情况的检查落实,工程班子、平安员、群安员负责施工现场全面检查,工区主任、领工员等其它人员依照各自职责参与检查。
第八条 施工现场每周检查一次,由安质部负责主持,工程班子、各部室负责人、工区主任、专(兼)职平安员、群安员参加。
第九条 每周检查统一使用公司周、月平安检查表记录,必须有整改封闭记录。
第十条 周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隧道开挖、基坑开挖、模板工程、基坑提升、脚手架、既有线施工等。
第十一条 周检查表填写一式二份,班组一份,工程安保部存档一份。
第十二条 日常平安检查出的咨询题,由专职平安员和群安员负责记录,按月上交到安保部。(检查内容见检查表格)
第十三条 在检查中发觉违背平安纪律或操作规程的人员,按《平安消费奖罚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四条 工程各部室、班组成员必须亲密配合检查的工作。
第十五条 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完全,将按《平安消费奖罚制度》对总负责人或整改责任人进展罚款处理。
第十六条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