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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损药品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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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破损药品管理制度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为规范药品管理,减少药品损耗,提高工作人员责任心,特制定本制度。
,如实汇报破损情况,将破损药品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如实填写破损药品登记本,不得随意丢弃或隐瞒不报。
,应登记并将药品与外包装一同交与负责人,由负责人汇总后交由药库处理。
,应如实汇报;如药品单价≤20元,应将药品放于指定位置并填写破损药品登记本,由药房负责人定期汇总,填写破损药品清点表报科主任批准;如药品单价≥20元,责任人须将情况如实向负责人汇报并自行承担损失金额。
,由当日配方、发药人员按药品金额的2倍予以赔偿。
,一经发现,由责任人按药品金额的2倍予以赔偿。
,责任人应于交班时向后勤人员说明情况,将药品放于指定位置并填写破损药品登记本。后勤人员在补药完毕后,如发现药品短缺的情况,应立即向负责人汇报並查明原因。如后勤人员发现不明原因的药品短缺,由交班人员承担损失。
,应确认包装箱中无药品后方能将包装盒丢弃。否则,一经发现,无论药品是否找回,都由责任人按药品金额予以赔偿。
一、过期药品管理

、查看过期药品工作的义务。



,应填写报损单或退库单并上报科主任得到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需上报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监督销毁。
二、破损药物管理

、查看破损药品工作的义务。

、原因等各项内容。
,应填写报损单上报上报科主任得到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需上报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监督销毁。
第三篇:过期、破损药品管理规定医院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规定
医院各科室:
为落实公司“三基”工作精神,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经医院药事委员会审议,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我院《过期、破损药品管理规定》公布,请医院各科室遵照实施。
一、过期药品
1、药房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过期药品工作。
2、药房所有工作人员均有监督、查看过期药品工作的义务。
3、过期药品应有6个月、5个月、4个月、3个月、2个月、1个月过期预警表单统计,并告知主管院长、药品管理及采买人员、门诊及病房临床医生,尽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