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拒交物业费会怎样
【案例介绍】
王某是大庆市高新区祥阁小区的一名业主,家是顶楼,辖区物业公司为大庆宏福物业公司,由他们为王某居住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后因王某家房屋漏雨、跑水等原因,经与物业公司多次交涉未果。为此,王某从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拒绝交纳物业费,拒交数额为5175元。现在物业公司要起诉王某。那么,王某能否以房屋漏雨、跑水为由拒交物业费?
【法律解答】
业主委员会与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业主是具有约束力。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方应按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关于上述案例王某认为,因房屋漏雨给你家造成损失,物业公司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以此来对抗物业费的交纳,但是房屋漏雨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物业公司收取的只是其提供物业服务的费用,并没有收取其它有关房屋质量维修费用,因此,也就不承担因房屋质量问题而致使王某房屋漏雨所产生的维修义务,故王某以此来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因此,建议王某应与物业公司沟通,把物业费交上。否则进入诉讼,王某可能会败诉,并将承担相关的诉讼费用。
在上述这类案件中,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五花八门。“房屋质量不过关、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消防设施成摆设、电瓶车在车棚被偷了,自家的停车位被别人给非法占用了,甚至连邻居侵占了公共空间,都成了业主不交费的原因。”因此,业主得树立合同意识,签订了合同,享受了物业服务,就应该交费。
至于服务的质量好不好,那就要看有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如果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法官在判案时会对物业费酌情考虑进行核减。业主在遇到涉及自身权益的事情时,应理性维权,如果一味不交物业费,反而适得其反。法官在判案时除了《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主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物业合同来进行。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就物业服务的标准、事项进行了详细约定,可以避免以后发生扯皮的情况。
同时,提醒各位业主,一是在维权的同时要注意收集证据如物业部门的会议纪要、电话录音等、如果证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