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私募新规讲解
2021年2月5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
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2021年4月1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方法?,业界花名儿“募集新规〞,在备案新规的根底上,募集新规又将募集人员纳入必须具备从业资格的范围。
简单来说,哪些需要从业资格?〔1〕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全体高管〔含风控负责人〕+募集人员〞应具备基金从业资格〔2〕非证券类私募管理人:“法定代表人+风控负责人+募集人员〞应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2021年4月1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方法?,业界花名儿“募集新规〞,在备案新规的根底上,募集新规又将募集人员纳入必须具备从业资格的范围。
7月15日3个月过渡期到期,正式启用私募新规
公开宣传
公开宣传内容仅限:管理人的品牌、开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及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根本信息
特定对象:募集机构拟定?风险调查问卷?,建立问卷调查评估方法,评估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担能力〔保守型、稳健性、积极型〕。
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募集机构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对私募进展风险评级〔高风险、中高风险、中风险、中低风险、低风险〕,建立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
募集及构造向投资人推介与其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如仅可想稳健性投资者推荐中风险及以下级别的产品〕。通过互联网推荐产品的,应设置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
基金风险提醒:
投资者签署新版?风险提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