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情况 2《办法》沿革?“ 2006 年2号令” 2005 年 11 月经银监会第四十次主席会议通过, 2006 年2月1日起施行。?“ 2006 年7号令” 2006 年 12 月经银监会第 55 次主席会议通过, 2006 年 12 月 28 日起施行。?“ 2013 年1号令” 2012 年 10 月经银监会第 129 次主席会议通过, 2013 年 10 月 15 日起施行。 3《办法》修订的重要意义?简政放权,适应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改革进程的需要?清理法规,依法科学监管的需要?总结经验,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4 ?总原则: 坚守风险底线服务实体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加强有效监管《办法》修订的原则 5《办法》修订的原则?落实行政审批改革要求,最大限度缩小银行业监管行政许可范围,下放审批权限,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坚持风险为本的导向,严把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行政许可风险防范作用,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发挥准入引领作用,引导银行业不断完善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三农”、科技创新等重点、新兴领域发展?推动金融对外开放,同时努力实现银行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与国家金融秩序稳定及经济安全的协调统一 6《办法》体例安排?保持原《办法》的基本框架不变?修订后分为 7 章:总则、机构设立、机构变更、机构终止、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附则?共 107 条(原《办法》共 144 条) 7《办法》主要修改内容?对《办法》中的概念进行了明确?取消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充实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内容?调整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和内容 8《办法》主要修改内容?范围调整——中资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政储蓄银行) 等 9《办法》主要修改内容?范围调整——境外机构中资商业银行境外分行、全资附属或控股金融机构、代表机构中资商业银行境外一级分行、全资附属或控股金融机构、代表机构, 以及境外一级分行、全资子公司跨国设立的机构 10 《办法》主要修改内容?明确概念——重大投资事项重大投资事项,指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拟从事的投资额为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投资额占其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5 %以上的股权投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