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工厂处罚 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约束集团公司及直属集团员工的行为,严明纪律,增强员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二、处罚的种类
第三条 处罚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留用察看;经济处罚包括:扣减工资和保证金、 罚款。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可并用。
第四条 年累计警告两次,予以记过;两年累计记过两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集团公司、直属集团实行末位淘汰制。末位淘汰的比例为 1-3% 。
第六条 员工行为触犯法律并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三、违反《劳动工资管理制度》的处罚
第七条 员工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扣除一日工资;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五次,扣除全月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
第八条 员工旷工一日,扣除三日工资;月累计旷工两日,扣除全月工资, 并给予记过处分; 年累计旷工五日以上,
解除劳动合同。
四、违反劳动(工作)纪律的处罚
第九条 员工消极怠工,致使当日工作任务未能完成,扣除当日工资; 月累计三次, 扣除全月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条 员工工作时间内无故串岗、脱岗或干私活,扣除当日工资;月累计三次,扣除全月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扣除当日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赌博,扣除当日工资、罚款 500 元,并给予记过处分。
第十三条 员工在单位打仗斗殴,扣除当日工资、罚款
元,并给予记过处分。
第十四条 员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经教育仍然坚持其错误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员工盗窃公司财物,追回赃物,予以除名;第十六条 以权谋私或索贿、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
骗的,解除劳动合并追究经济赔偿。
五、违反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的处罚第十七条 员工违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尚未造成
损失的,扣除当日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八条 员工违反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造成责任事故,损失 2 万元以下的,扣除当月工资,处
以损失价值 20% 的罚款, 并给予记过处分; 因责任事故造成
损失, 2 万元以上的,扣除当月工资,处以损失价值 20% 的
罚款,并给予除名;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失 10 万元以上的,
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禁烟区吸烟,每次罚款 1,000 元,并给予
警告处分。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直属集团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
事故(含交通事故) ,对事故单位各级领导和责任人给予损
失价值 10% 处罚。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直属集团凡发生事故,要按有
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
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给予扣发当月工资处
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