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包车协议书
 
(包车方)甲方:田心镇中心学校
(营运方)乙方:
 
为规范安全用车,保证旅客及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旨在组织一次让学生亲近自然、开拓视野、增长知识的春游活动,须包租乙方汽车1  辆,车牌照号码为:  。车内设施(空调、电视、座椅等)及卫生状况良好。
 二、甲方用车时间: 2015  年 4  月15  日 7:30  ,在田心镇中心学校 上车,乙方须在当天上午将甲方送至龟山公园。返程时间为 2015  年 4  月15  日11:10  ,届时乙方须将甲方从龟山公园送达原出发地点田心镇中心学校,乙方应遵守上车时间,不得拖延。
  三、经双方共同商定,用车总价格为600  元/辆(包含过路桥费、燃油费、 停车费及司机补贴等)。该费用由甲方用车时结清。
四、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陶琳    
司机姓名及电话: 。
五、甲方在此次用车中,应保证:
 1、甲方如没有特殊原因应按时出发,并按计划路线行驶。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
 2、在行驶过程中,甲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
七、乙方在此次用车中,应保证:
1、车辆必须保证清洁卫生,车况良好,设备齐全、无安全隐患,且客运手续
齐备。
 2、如乙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乙方尽快的更换
 相应的车辆,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驾驶人员符合规定条件,持证上岗,禁止喝酒驾驶车辆。
4、乙方司机不得擅自携带家属及其他成员共同乘车。
  5、乙方司机应注重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尽量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