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提高全员劳动纪律意识,确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人事培训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编制管理规定,并实施考核。 ,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反馈给人事培训部。 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各岗位工作时间准时出勤。 出勤纪律(1)公司员工必须按各岗位上下班时间准时签到签退,严禁代签等行为。(2)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3)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无故迟到、早退 15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 20 元。无故迟到、早退 15分钟以上, 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 30元。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 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 50元。无故迟到、早退 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4)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依此扣六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相关规定(1)人事培训部定期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员工考勤卡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2)员工考勤由人事培训部审核统计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呈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报财务核。(3)部门负责人须协助人事培训部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异常情况反馈人事培训部。 请假程序(1)员工先到人事培训部领取《请假单》,按要求填写并履行逐级审批手续后,由本人将《请假单》交人事培训部核实,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审批手续未结束离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2)人事培训部及时登记员工年度请假记录。(3)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训部销假,然后到所在部门报到。凡未按规定到人事培训部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4)假期间因事不能按时上班,须请示部门负责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续假, 并由部门负责人及时知会人事培训部。续假结束后须于 24小时内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请假审批权限(1)公司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员及后勤人员请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2)除上述人员的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3)主管以上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4)部门经理助理以上干部请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5)任何人员请带薪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事假(1)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2)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3)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 X请假天数。(4)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