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
文档名称:

xx市第二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doc

格式:doc   页数: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xx市第二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xgs758698 2016/7/1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xx市第二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xx 市第二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制度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进一步规范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和使用, 按照《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首次签发制度。一、我院医务科和妇产科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签发工作。并配备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管理人: xxx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 xxx 、) 二、我院只负责在本机构内出生的婴儿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非本机构出生一律不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出生当日应起及时为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时, 必须按号码顺序开具, 所有项目填写要求填写齐全、内容准确、字迹清晰、签名正规、严禁涂改。三、《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签发证明时应如实填写分娩信息(《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签发人员应查验婴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确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各联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将正本、副本交给申领人,存根及相关证明材料(生育证、首次签发登记表等)存档,永久保存。四、特殊情形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婴儿, 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 如其父母信息不能完整填写, 由其父母其中一方写出有关情况说明并签字, 签发机构在存根联上注明有关情况并将书面情况说明与存根一并保存。若申领人仅为新生儿母亲一方,由新生儿母亲本人出具单亲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父亲姓名”处填写“/”,副页和存根“父亲姓名”处填写“未提供”。若申领人仅为新生儿父亲—方, 由申领人出具单亲声明和亲子鉴定证明, 本院内出生的, 如能提供和分娩记录母亲信息相—致的有效身份证件, 可以填写母亲信息; 若不能提供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母亲姓名”处填写“/”,副页和存根“母亲姓名”处填写“未提供”。五、《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为新生儿及监护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除工作需要外,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漏。附: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 2、《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工作流程附件 1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一、《出生医学证明》由正页、副页和存根三部分组成,所有项目要填写齐全,内容准确,字迹清楚,签名正规,严禁涂改。二、《出生医学证明》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统一采用计算机打印;或用钢笔(蓝黑墨水) 、碳素笔一次填写,外籍人士的部分信息可使用英文。三、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后, 根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身份证号”栏目按照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填写;申领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现役军人、武装警察证件,港、澳、台护照或外籍护照, 应当在“身份证号”栏填写包括中、英文的所有文字和号码, 此栏若有空格以“●”填满; 新生儿父母“年龄”栏目按照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年龄填写。新生儿父母或新生儿父母委托人均可以成为《出生医学明》申领人。申领人应当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1. 新生儿父母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和信息: (1)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2) 新生儿姓名; (3) 签发机构要求的其它有关信息。 2. 新生儿父母委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