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保险合同如何变更.doc

格式:doc   大小:83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保险合同如何变更.doc

上传人:蓝天 2021/9/19 文件大小:8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保险合同如何变更.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保险合同如何变更
保险合同的变更可以分为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变更。
主体变更
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当事人以及保险关系人。保险当事人是指订立保 险合同并享有和承担保险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 保险关系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对保险人享 有保险金给付请求人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合同的主体不同,变 更所涉及的法律程序规定也不相同。
投保人的变更,属于合同的转让或者保险单的转让,如在转移财产所有权 或者经营管理权的同时将保险合同一并转让给新的财产受让人。《保险法》第 三十三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 法变更合同。
被保险人的变更,只能发生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 标的即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这是保险关系确立的基础,是不能变更的。在 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的变更实际上意味着投保人的变更,因为投保人对 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因保险标的的移转而消灭了,但是保险利益仍然存 在,为受让人所有。
受益人的变更,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 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 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客体变更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为投保人所有,其变更一定是投保 人的变更所致。
内容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各事项的变更。《保险 法》第二十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 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 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 议。这一规定是内容变更的总原则,即须双方协'商同意后由
保险人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双方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保险合同内容的 变更须经保险人同意,这样会出现保险人故意或是无意拖延的情况,为求实际 便利和保险关系的确定,有些国家规定在一定情况下,如仅限在财产保险合同 中,经一定期间如保险人并无反对之意即视为同意。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有两类情况,—是投保人因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变 更,二是因一定法定情况的发生,保险合同一方须予提出变更,另一方亦不得 拒绝变更。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保费的变更及其他内容的变更,主要是保费的变 更。法定须予变更的情况有:
保费的增加: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 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第三十五条);保险 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