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食品平安检查治理制度
一、按照《食品平安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餐饮效劳活动,采取有效治理措施,保证食品平安,按照许可范围依法运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摆放餐饮效劳许可证,接受社会监视,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平安治理组织机构,装备专职或者兼职通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平安治理员,对餐饮效劳全过程施行内部检查治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平安治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治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平安知识培训、员工健康治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治理、环境卫生治理等各项食品平安治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平安检查打算,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平安治理人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展一次食品平安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背制度的情况,发觉咨询题,及时告知改良,并做好食品平安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要服从食品平安治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觉和纠正从业人员违背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平安治理人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展全面现场检查,发觉咨询题及时反应,并提出限期改良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觉的同一类咨询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良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