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食品运营企业食品平安治理制度
按照《食品平安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运营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索要供货者的销售票据,并通过复印、存档等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
二、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消费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络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采纳计算机治理,建立电子台帐;或者保存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据。
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进货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实行统一配送运营方式的食品运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展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运营企业应留有企业总部提供的进货查验证明或配送单据备查。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五、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运营企业销售食品,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消费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络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向购货者开具并保存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清单或票证通“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治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平安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截了当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运营人员每年进展健康检查,获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
从业人员学****培训制度
一、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企业负责人、岗位责任人员认真学****贯彻食品平安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平安治理分工,加强食品平安治理,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二、加强对职工食品平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它食品平安知识的学****和培训,装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平安治理人员。
三、将食品平安治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及时对员工进展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一、觉察运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或者对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停顿运营,通知相关消费运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顿运营和通知情况。积极协助食品消费者履行食品召回工作。
二、食品批发运营者对零售商退回或者从零售商和消费者手中召回的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的食品,应按规定退回上级批发商或者消费厂家,或者作销毁等无害化处理,并记录退回、无害化处理情况。
食品平安事故处理制度
一、制定食品平安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平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平安事故隐患;
二、发生食品平安事故时,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平安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消灭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