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务部门行政管理方案
对于日常法务部门管理上,结合其他顾问单位的管理机制和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谈几点自己个人的建议和方案,仅供参考。
第一,对人事的管理。
1. 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者条件:
⑴ 具有大学法律专科以上学历,从事两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实践的;
⑵ 具有非法律专科以上学历,经过半年以上法律专业培训,从事两年以上法律事务的;
⑶ 具有中级以上经济技术专业任职资格,经过半年以上法律专业培训的;
⑷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从事一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
2. 根据需要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常年法律顾问依据与企业签订的聘请合同内容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
企业法务部与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络、协调等管理工作。
第二,法律事务工作者的职责
1. 应遵循下列原则:
⑴ 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⑵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⑶ 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⑷ 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⑸ 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
2. 法律事务工作者的职责
⑴ 对内
① 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就其中涉及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
② 参与起草、修改、审核企业有关重要规章制度;
③ 接受企业各部门的法律咨询,按需进行专项法律调研和提供法律意见。
④ 负责审核和管理企业合同等事宜;负责法人委托书和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⑤ ﻩ参与企业的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租赁、资产转让等重要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⑥ 负责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变更登记,商标注册、标识管理;专利申请,专利维权;协助办理各类公证、见证等事务;
⑦ ﻩ办理企业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⑵ 对外
① 及时处理企业的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② 参与企业对外的重大谈判
③ 其他企业有可能或已经违反合约或侵害我方其他合法权益之行为,做即时处理(危机处理)。
④ 保持与司法、行政相关单位的通畅管道,以为获得专业或其他方面的支持。
第三,法律事务工作者权利义务
享有下列权利:
⑴ 对企业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⑵ ﻩ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
⑶ 办理企业法律事务时,依法向有关单位、部门或个人调查情况、收集证据,有关单位、部门或个人应积极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诿、搪塞。在办理诉讼和非讼活动中受法律保护;
⑷ 法律法规和企业领导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2. 承担的法律责任
⑴ 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者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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