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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液化石油气平安使用治理规定


按照北京市政、市容治理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质量监视局、北京市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关于加强学校食堂液化石油气平安使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食堂的实际,为确保学校食堂的用气平安,特做如下规定:
一、液化石油气的购置
1. 必须从获得北京市燃气运营许可证的供气企业购置液化石油气。
2. 必须与供气企业签订平安供气协议,并将供气协议复印件交食堂治理员备案。
3. 每次供气必须索要购气凭证。购气凭证上要著名所购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注册钢印。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购置
1. 在购置使用钢瓶前,应对钢瓶的三项标记进展确认,关于三项标记不符合要求的钢瓶,严禁购置并使用。(三项标记的图文说明见附件)
2. 检验标记环:关于瓶阀下有检验标记的钢瓶确认在检验标记的检验有效期内。
钢瓶出厂制造钢印:关于瓶阀五检验标记环的钢瓶,应确认是否有出场标记,通过钢瓶出厂日期确认是否超过初次检验日期(注:15kg以下钢瓶首检日期为制造出厂日期后4年;50kg钢瓶首检日期为制造出厂日期后3年)。
3. 注册登记钢瓶代码:关于有护罩的钢瓶,在护罩上注册钢印代码;关于无护罩的钢瓶,在钢瓶底部注册钢瓶代码。
4. 对现使用的钢瓶或新购置的钢瓶,既无检验标记,也无出厂日期标记或超过检验日期的钢瓶一律禁止使用。
三、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1. 钢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使用环境最高温度不得超过450C,夏季应禁止暴晒。
2. 钢瓶应直立,不准斜放或倒置。
3. 钢瓶存储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平安防爆灯和漏气报警器,不准与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存放。严禁使用明火,并指定专人治理,下班前要关闭燃气总截门,大门上锁。
四、对软管和减压器密封阀要经常检查,觉察老化、腐蚀等征询题,要立即更换。软管使用时应用卡箍紧固,且长度不得超过2米,软管每年更换一次。
五、各餐厅应经常进展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试漏检查。特别是更滑钢瓶并重新连接好供气软管后,应使用肥皂水对钢瓶角阀、减压阀、连接软管等用气设备及附件接口反复进展泄露检查。
六、液化石油气使用时,应先点火,后送气,用毕立即关火。
七、各餐厅要经常对员工进展液化石油气平安使用常识的教育和平安操作的培训,待员工纯熟掌握平安操作技能后,方可独立使用液化石油气。
八、液化石油气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漏气、跑气时,遇明火极易产生爆燃,危险相当大。因此,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必须使用制式合格、完好的灶具。在制造易造成熄火的食品时,操作员必须在场,不准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