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橡胶厂消防平安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厂内的消防平安治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安治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特制定本企业治理方法。
一、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落实消防平安各项措施。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火平安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平安治理工作,各科室、车间、班组、工程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兼职防火治理人员,协助本单位领导抓好防火平安工作,落实消防平安制度。
三、各车间、科室应当把防火平安教育纳入职工教育打算,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对消防平安重点工种、部位,新上岗的人员要进展防火教育的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保卫科每月进展一次全面防火平安检查。车间、科室对防火责任区,每周至少进展一次防火平安检查。班组、有关科室每天班前班后,应对防火责任区进展防火平安检查。保卫科应严格值班检查巡视制度,落实监视防范措施,对检查中觉察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汇报,认真整改。
五、厂区内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工件,仓库内应建立自动报警设备、灭火设备,装备消防器材。配、发、变电室内,各部门的档案室和油料存放室,严禁存放各种油料及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六、电源线路、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标准规定,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要完好,不得有积尘。立式配电柜四周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单调并挂牌专人治理。严禁乱拉、乱安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对线路老化、裸露、破损的要及时更换。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各车间、科室严禁使用电炉和电热器及家用电器。
七、厂区内禁止流淌吸烟,严格治理消费用火(焊接例外),车间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提早向保卫科和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同时保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