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机关事业单位项目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管理行为, 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建立良好的工作 秩序,科学有效地推进我局业务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的圆满完成, 特制定本办法。
I
第二条局各类业务工作包括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 局统一承接
的相关处科和其他建设单位委托的业务。
I lz y ■■—I
第三条 总工办是局项目管理部门, 负责项目的前期备案和后期成果 归档。
« \ :、、 、 -
二、任务下达与实施
第四条 所有项目在真实、公正、公平的前提下,依据各科科的专业 特点、人员结构、任务量等因素,通过局务会议,向牵头科科下达项目任 务。
第五条 所有业务项目以上级有关文件、 通知或委托函为依据。 根据
局务会议下达的任务,牵头科科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来源、任务 量、工作时间、质量要求、提交成果等内容报总工办备案。
第六条 项目实施全面推行项目负责(主持)人制,局务会或牵头科
科确定项目负责(主持)人、按项目进行人员组织、任务分解。
第七条项目负责(主持)人的职权
项目负责(主持)人的职责:
(1) 负责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制定项目实施计划、主持确定技 术路线、制定技术方案、组织业务培训。
(2) 负责项目质量的检查和对项目成员的技术质量管理,解决项目 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对项目负主要技术、质量责任。质量责任追
I
究实行终身负责制。
(3) 负责项目成果汇总及工作技术总结,直至满足成果归档。
I K 『一■■■ I
(4) 代表局方对外联系或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事项。
项目负责(主持)人的权限:
(1) 在分管局长、科科主任的领导下,全面管理项目的技术、 质量、 进度等。
(2) 有权对项目人员组成、 成员或子项目负责(主持)人提出要求、
x' \ I 角 % ” -J .
「7 I
意见和建议。
(3) 项目主持人由项目负责人确定,受项目负责人领导。
第八条 项目负责(主持)人的任职期限从批准之日起至项目成果经 局成果审查或相关单位评审合格时止。
第九条 涉及跨科科的重大项目, 由局务会议研究确定局级领导作为 项目总负责人,统一协调指挥。
第十条牵头科科要按照确定的工作计划及时组织开展项目, 并与局
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向局汇报项目实施情况。若特殊情况需调整进度、人 员或出现技术、质量、安全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尽快解决。
第^一条 项目负责(主持)人负责组织编制成果文件。所有技术成
果内容必须完整、齐全,并按照相关的技术规程、技术方案、实施细则或 委托规定的技术要求完成。完整的成果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成果的主体文件:包括报告、说明书、统计表、图件等,具体内容由 项目技术规程、技术方案、实施细则中规定。
丨j (
标准文件:包括技术规程、技术方案、实施细则,以及本项目有关的 文件、通知、信函、补充规定及主要技术会议纪要等。
I
质量管理资料:包括成果审查签单或评审结论等。
三、成果审查与提交
第十二条技术成果审查实行科科、局两级审查负责制。一般项目由 \ \、.0、\ \ \\ I I
牵头科科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