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目的
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
理,维护公司、员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企
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 [2012]16 号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与使用台账,接受公司业务主
管部门监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
提取标准
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至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提取。
费用使用范围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
投入的安全设施 ) ;
作业场所防护设施: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
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支出;
安全用电防护设施: 各种用电专用开关、 室外使用的开关与插座外
装防水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 ;
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
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
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
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
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
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等。
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支出;
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信号装置;
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教育支出,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支出;
以生产单位备案的《应急预案》中应急物资台账为准,配备各种消
防设备器材,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急救药箱、专用设备或工具等支
出;
应急照明;
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其他救援器材、设备。
开展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对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评估、预警、监控、监管支
出;
高毒、易挥发等危险物资的储存、使用、防护支出;
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咨询支出;
职业健康危害控制评价。
安全生产检查、 评价 ( 不包括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 ) 、咨询
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支出;
聘请专家或其他专业评价、 评估机构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 评估支
出;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OSHMS)建立及运行维护支出。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内部组织的全员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支出;
法定的全员安全、特种 ( 专项 ) 作业等安全技能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培训支出;
安全专题板报 ( 或报纸 ) 、宣传栏等支出;
购自、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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