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制作阅卷评分参考标准
一、案件受理及审查情况
(一)首部
1、 制作文书的检察院名称、文书名称(西江县人民检察院 审查逮 捕案件意见书)
2、 文书编号(西检捕审[2012]号)
(二)受案和审查过程
1、 受案日期、移送机关、移送案号、移送案由、审查逮捕承办人姓名、 法律职务;
2、 审查逮捕工作简要过程对未成年人应当讯问而未讯问,对其它犯 罪嫌疑人未讯问或未发出《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的,
本院2012年3月26日接到西江县公安局西公提捕字[201212575号提 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X X涉嫌X X罪的文书及案卷材料后,承办人检察 员XX审阅了案卷,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李强、张亮、王兵,依法告知诉讼 权利义务,核实了有关证据,现已依法对本案审查完毕。
(三)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1、 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1 分)对未成年人未注明出生年月日的
2、 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3、 本人简历,家庭情况(配偶和直系亲属)
4、 犯罪嫌疑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羁押 等情况
(四) 发案、立案、破案经过
1、 案件的受理情况
2、 案件的立案情况
3、 案件的侦破情况、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
2012年2月25日14时许,西江县公安局接东万咨询有限公司财务会 计李佳玲报案,称李强等4人在银亚大厦2807房间,以暴力手段抢走公 司经理刘胜人民币2万元。该局遂派员赶赴现场,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张 亮、王兵。当日,该局立案侦查。27 0,李强到西江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供述了案件事实,经调取相关书证、询问证人等进一
步工作,此案告破。
二、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一) 概述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既不应完全照抄提请批准逮捕书, 又要做到全面、准确、客观。否则酌情扣分
2012年2月25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李强、张亮伙同王兵、罗文光(已 取保),在西江县银亚大厦2807房间,以暴力手段抢劫刘胜人民币2万元。
(二) 经审查认定的事实。概括写明经审查确认的案件事实,遗漏 要素或认定有误的,酌情扣分。
2011年9月,西江县新光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强经该县东万咨询 有限公司(下称东万公司)经理刘胜介绍,与自称是香溢园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的“周明公”签订合同,合同约定新光建筑有限公司承包香溢园 集团有限公司的明月酒楼建筑工程,工程款200万元。签订合同后,李强 支付香溢园公司进场费10万元,支付东万公司中介费2万元。尔后,李 强找到张亮的施工队达成联合施工的协议。10月,张亮组织人员进场施工 时,被工地保安以未接到进场通知为由拒绝张亮施工队进场。李强联系“周 明公”,“周明公”电话停机,李强遂找到刘胜要求退还中介费2万元,刘 胜认为中介公司没有审核工程承包合同双方资质和信誉的义务,不同意退 还中介费并避而不见。
2012年2月25日上午,李强派公司员工赵浩(在逃)蹲点发现刘胜 后,安排张亮及李强外甥王兵去找刘胜要回中介费,并嘱不能打人。上 午11时许,张亮要罗文光(取保候审)开车伙同王兵来到西江县银亚大 厦2807室东万公司办公地点。张亮授意王兵在2807室门外守候不准人员 进出,张亮、赵浩进入房间,赵浩剪断电话线并威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