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员工持股实施办法经兵团同意,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方案,旨在让全体员工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经总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员工持股方案按以下办法实施: 一、员工持股的途径 1、按照《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要求, 员工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直接参与中华保险的改制,所以必须由员工出资成立一家载体公司,间接作为中华保险的出资人。 2、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载体公司最好以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组建, 出资人最多不能超过 50人。因此, 为了解决实际出资员工人数较多的问题,决定由各个分公司主要领导统一代表各分公司范围内的员工进行出资,由每个出资员工与主要领导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并在《出资承诺书》上签名。 3、载体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 3 亿元人民币, 名称暂定为“新疆华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二、员工出资遵循的原则 1、全系统中心支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含支公司、营销 2 服务部负责人)必须出资,其它人员为自愿出资; 2、每位出资人员必须按最低限额认购出资, 并不得超过最高限额; (员工出资限额表附后) 3 、不允许公司以外人员出资; 4 、遵循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三、出资程序 1、总分公司召开员工持股说明会, 进行动员, 员工筹集出资款。 2 、分公司财务部以主要领导名义开设筹资专户。 3、出资员工将出资款缴存至筹资专户, 将缴款单交至分公司财务部,由分公司财务部代主要领导出具收款收据(注明为代收投资款), 主要领导与所辖出资员工签订《委托投资协议》, 并由出资员工在《出资承诺书》上签名(标准格式附后,可复印)。4、各分公司主要领导将出资款筹齐后, 将出资款汇入总公司指定的载体公司验资专户,由总公司代开出资收据;同时, 分公司主要领导需将每个出资员工的《委托投资协议》、《出资承诺书》、收款收据财务联、缴款单原件整理后交至总公司。 5、总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员工出资事宜, 并办理新疆华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事宜。四、时间要求 3 新疆华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中华控股设立前一个月完成设立工作,因此: 1 、员工出资的最后截止时间为 2005 年 11月 20 日; 2、各分公司主要领导将全体员工出资款汇入新疆华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验资专户的截止时间为 2005 年 11月 22 日; 3 、新疆华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2005 年 11月 25 日。五、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