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8
文档名称:

某煤矿安全奖惩细则.doc

格式:doc   大小:67KB   页数:2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某煤矿安全奖惩细则.doc

上传人:sanshenglu2 2021/9/22 文件大小:6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某煤矿安全奖惩细则.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目 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奖励2
第三章安全责任与行政处罚3
第一节3
第二节行政处罚5
第四章现场管理处罚细则6
第一节采煤6
第二节掘进9
第三节一通三防11
第四节爆破物品和爆破17
第五节运输20
第六节机电部分25
第七节其它27
第五章附则27
贵州福平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为了认真落实煤矿“三大规程”和煤矿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执行责任和奖罚标准,规范奖罚程序,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权益,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结合丰阳煤矿实际,制定《贵州福平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奖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矿属所有单位和工作人员。
第3条:各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模范遵守并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职工劳动安全权益不受侵犯,不得强迫职工冒险作业。
第4条:跟班区队长或班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在协调指挥生产之前,重点抓好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反对违犯劳动纪律,为职工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第5条:职工个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在劳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拒绝并举报违章指挥,做到“三不伤害”。
第6: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监督整改,狠反“三违”,保证煤矿“三大规程”和煤矿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第二章奖 励
第7条: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表彰活动,奖励为矿井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若上级公司已奖励,矿不再重复奖励)。
第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单位推荐,安监科审查,矿领导审批通过,一次性单位或个人500—10000元的奖励。
1、发现事故预兆或重大不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或者向上级报告,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2、在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或在安监科技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3、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重大事故的;
4、其他有功行为效果显著的。
第9条:在安全生产方面主动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有明显效果的,奖励100—500元。
第10条:职工举报“三违”查证属实的,奖励100元;举报安监员、班组长以上人员
“三违”的奖励300元。
第三章 处 罚
第一节 一通三防
不按规定悬挂便携仪或不悬挂罚责任人200元/次;
便携仪、监测探头、光学仪器误差超过规定未按时校正每台罚责任人20元;
未按规定对监测仪器进行调试校正,罚责任人50元/次;
探头位置未及时前移敷设,罚责任人50元/次;
擅自移动探头位置罚责任人500元/次;
谎报瓦斯检查情况,罚责任人200元/次;
认为造成局部瓦斯积聚、瓦斯超限,罚责任人500元/次;
瓦斯超限继续作业罚责任人1000元/次;
瓦斯超限未及时采取措施罚责任人500元/次;
工作面风量分配不合理造成瓦斯超限罚责任人100元/次;
排放瓦斯无措施罚责任人1000元/次;
排放瓦斯措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罚责任人500元/次;
不按规定排放瓦斯罚责任人1000元/次;
检测检查仪器、仪表失灵,罚责任人50元/次;
损坏便携仪探头罚责任人200元/次;
采掘工作面瓦斯积聚未及时处理,罚责任人500元/次;
风门不能正常开关的,罚责任单位(人)50元/次,故意破坏者除名;
瓦斯、测风报表未及时填写、报送,罚责任人20元/次;
放炮作业,瓦斯检查员未坚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者,罚责任人100元/次;
瓦斯超限强令工人作业罚责任人1000元/次;
防爆门不能自动关闭未及时整改罚责任人50元/次;
检测仪表失灵罚责任人50元/台;
人为造成停电罚责任人100元/次;
每月未正常检查造成主扇不能正常启动、运转,罚责任人200元/次;
发现主扇异常未及时汇报罚责任人100元/次;
主扇出现故障未及时整改罚责任人100元/次;
司机脱岗罚责任人100元/次;
局扇吸循环风罚责任人500元/次;
风电、瓦斯电闭锁不起作用未及时整改,罚责任人200元/次;
局扇安设不符合标准,每处罚责任人200元;
局扇一级运转无护罩罚责任人100元/次;
局扇私自停开、去开风筒,罚责任人200元/次;
堵塞、捆绑风筒造成工作面风量不足 ,罚责任人100元/次;
局扇不上架罚责任人30元/次;
局扇未实现“三专”罚责任人100元/处;
局扇前5米堆放杂物罚责任人30元/次;
风筒花接、有破口、拐死弯不及时整改,罚责任人20元/处;
风筒不按规定吊挂,每节罚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