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物业管理公司
乙方:
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
建筑面积平方米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住户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住户手册》的行为;
5、可以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给第三方;
6、依法本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六个月一次张榜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它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住户手册》;
4、依据并根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它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予以补偿;
7、转让、转租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住户手册》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它他人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地下室、广场、道路、走廊通道等。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暖通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消防设施、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环境卫生与绿化;
安全护卫与消防;
交通秩序管理;
社区文化。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标准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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