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设计合同范本
GF-2000-0209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名称: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白沙至良矿路口立面亮化工程 工 程地点: 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 发 包 人:新余市渝水区良山
城镇建设投资中心设计人:辽宁金海建筑设计研究院 签订日
期:2011 年11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新余市渝水区良山城镇建设投资中心
设计人:辽宁金海建筑设计研究院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白沙至良矿路口立面亮化工程工程设 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
。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备注:
,按上表单价计算,以最终报规证后确定的建筑规模为准结 算。
第二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六条双方责任
: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 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 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 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 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相应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 支付设计费。
,如果设计人能够做 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 便条件。
、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 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 二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 包人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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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 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性的相关技术规范及规定等要求。
。
、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 不超出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