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朱里桥小学学前教育资助评审方案
为贯彻《上蔡县教育局关于上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校困难幼儿家庭入园难的问题,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成立领导小组
1、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审小组(有 5 人为居住本村的退休或在岗教师)
组长:李付秋
副组长:刘改变、唐春荣、党文丽、
组员:曹榜、李清堂、李长安、刘广、刘建中
2、具体工作
以李付秋校长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人员
进行拟定评审、确定受资助对象等。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年满 3—6 岁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共一人。
三、资助项目和标准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 400 元/ 生. 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资
助期限为一年。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 2015 年 9 月 24 日召开教师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二)办理程序
1、申请程序
1)领取表格
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古城文才幼儿校提出申请,领取《郫县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据实填写,于 2015 年 9 月 27 日前教至幼儿校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申请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凡是本校在校幼儿都可以申请资助,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招收适龄、本地户籍幼儿)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④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提供材料
1)低保家庭儿童。须如实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两份;
2)孤儿。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其复印件两份;
3)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须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两份;
4)渋艾子女。须提供相关的证明及其复印件两份;
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需有有县级医院医生的诊断书、实际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共同出具的意外灾难等而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6)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注: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和按规定复印的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校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公示、审核
( 1)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由各班班主任初审。
( 2)经审核确认后,学校将初审的结果在校公示
5 天。
( 3)公示后,校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复核审查、核对,正式确定受助学生名单,于
10 月
日上报乡审批。(三)资助资金分发
资助金到位后,及时发放到受助儿童监护人手中。若幼儿发生离校、休学等情况时及时处理并停发资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