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预先核准企业名称注销申请书
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文号
()登记内名预核字[]第 号
名称核准通知书
有效期
至 年 月 日
王
体 投 资 人 盖
签 字 处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 用圆珠笔。
2、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预先核准企业名称注销。
3、 申请注销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4、 盖章签字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2、 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1、投资人是拟设立企业的全体出资人。投资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 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山其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
并在□中打V;第2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注销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注销申请书》;
2、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 限。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1、投资人有正当理山,可以申请注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注销时 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注销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 以通过《广东红盾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4、 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木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