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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综合素质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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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桂林市综合素质评价
篇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
篇二:桂林理工大学综合素质测评补充说明(原件)
关于2011-2012春季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补充说明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我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专门用于衡量学生在校期间品德修养、文明行为、学****状况、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的测评指标,是学生评优评奖,遴选推荐研究生、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发挥综合素质测评对教育引导学生成长的导向作用,经学工处和各学院研究,特补充以下说明:
一、个别学院存在不遵照综合素质测评文件,在测评过程中操作不当、审核不严等问题,导致学生对辅导员、学院甚至学校失去信任。
形成意见: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成立学院和班级测评小组,所有小组成员必须提前学****和熟悉学校综合素质测评相关文件,做到有章可循、公平公正;对学院按文件精神自行制定的小项加分细则,各学院学工组,特别是副书记和学工组长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操作前应将评定细则向全院学生进行公示。凡在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测评中什么活动能加分?加多少分?依据是什么?
形成意见:综测中学生活动加分是各学院制订细则时最容易出现混乱的地方,有的学院操作中出现学生活动界定不清、院校两级学生活动项目加分标准不一等问题。根据文件,学生在文体方面的加分在能力项中已有明确规定,制订学院细则时应严格遵守文件中各级活动所对应的分值。
对于文件中已有明确规定的部分,只限参与面向全院或全校开展的活动才能认定加分,其他只面向某一班级或组织开展的活动一概不予加分;对于文件中无明确规定的部分,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制定标准,酌情加1-5分(能力素质测评的第7点)。
三、作为比赛的组织者、参与观看者应如何加分?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例如讲座、报告会,如何加分?
形成意见:学生组织或参与国家级、省市级、校级、学院级文体活动,应根据文件规定加分;班级举办的文体竞赛类活动,须经学院认可同意后方可加分。
“参加”是指学生个人作为选手参与活动者,如校园十佳歌手参赛者,作为观众和参与组织者不能依据此项加分。
学校制定文件的初衷是为了引导学生多参加各类活动,全面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如果完全将活动与分数挂钩,则违背了进行综测的目的。目前实施的文件中在学生能力减分方面有明确规定,包括“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者,扣1-5分;每学期要求至少听取3次由学校、学院组织的讲座、报告会等活动,每少一次扣3分;其他情况,经学院认可,酌情减1-3分”等。各学院应在学生完成文件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再考虑酌情奖励加分。
各学院可根据学生干部组织和参与活动情况,学生参与讲座、报告会的参与次数(超过规定次数)等,可依据第七条德育加分第七项自行制定标准,酌情加1-5分。
四、学生手册规定各学院需制定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细则的条例有哪些?
形成意见:学生手册规定学院范围内可加分的项目有:第七条德育加分第七项----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制定标准,酌情加1-5分。学生手册第十条能力加分第七项----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制定标准,酌情加1-5分。其他加分项只需与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