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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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员工作规程
一、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一〕开展程序:
1、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2、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符合党章规定的根本条件的同志,经过党员、群众〔代表〕的“两推〞,票数均超过应到人数半数后,再经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1至2名党员为其培养联系人;
3、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确定后向广阔党员、群众进展为期一周的公示;
4、对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薄?和?开展党员监视管理表?,表格由党支部统一保管;
5、基层党〔工〕委和党支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学****培训,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6、党支部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展考察,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要记实考察一次,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薄?上,并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
7、入党积极分子每满一年未被列为开展对象的需要进展一次党员、群众〔代表〕民主评议,合格率均到达应到人数50%以上的继续作为积极分子培养,否那么,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二〕入档材料及标准格式:
1、申请入党人员花名册〔见附表2〕;
2、个人入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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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见附表3〕;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薄?;
5、?开展党员监视管理表?;
6、“两推〞时的原始票〔见附表4〕;
7、“两推〞情况报告单〔见附表5〕;
8、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
9、公示〔见附件6〕;
10、党〔工〕委或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记录。
〔三〕考前须知:
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的人员中推荐;
2、公示时间一般在“两推〞和支委会研究确定后开场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公示后,基层党〔工〕委和支部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党员、群众反应。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影响入党的,经支委会研究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二、预备党员阶段
〔一〕开展程序: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满一年,经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开展对象;
2、向广阔党员、群众进展为期一周的公示;
3、党支部对开展对象进展政审。⑴申请人的根本情况,个人政治历史问题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问题等;⑶乡镇〔办〕计生办出具的本人有无违反方案生育政策问题的证明;⑷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4、基层党〔工〕委对开展对象进展预审。预审内容包括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在规定范围内公示情况等。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发放?入党志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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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召开支部大会,对开展对象的情况进展研究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预备党员的决议;
6、区委组员办工作人员对预备党员进展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