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服装定购合同
需 方:
(以下简称“甲方” )
供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 ,并就 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达成一致,
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信守。
一、 定制产品基本情况
本合同为 同(包工包料 / 来料加工)。以下所指的“单价”如是“来料加
工”指的是加工费,如是“包工包料”则指成衣价。
产品名
面料品
款式编号
单 单价
数量
金 使用部门或人
称 号及色
位
额
群
号
合 计 人 民 大写: 小写:
币 金 额
二、样衣制作与提供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面料、 款式、规格等制作样衣, 并在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供甲
方确认。甲方确认后,乙方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产品制造,并保证产品质量。
三、量体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派员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量体工作,测量数据经被测量者签字确认
后,乙方以量体确定的数据为标准进行服装制作。
四、送货与交付
乙方完成服装制作后,应于以下时间、地点交付给甲方,并承担相关送货费用:
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交货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五、验收
乙方向甲方交付服装产品时,甲方应进行现场验收:
1、验收内容:对成品外观、规格、数量、包装、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根据检
验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是否合格。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规格在国家允许的公差范围内
的,即 ,视为规格合格。
2、验收标准:与样品款式、颜色、做工一致。
六、包装
乙方提供服装货品包装方案,包装方式应足以保护货品。服装货品交付甲方后,包装
物不再回收。
七、产品数量确定
由于某种原因, 本合同所规定的产品明细和数量可能不是最终定制服装的明细和数量,
故此,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生产前由甲方提供一份定货产品明细和数量清单,或由乙方
提供一份定货产品明细和数量清单经甲方确认,作为本合同之附件,由此而引起的货款变
化,以附件为准,没有此附件的,以本合同为准。交货时,由甲方清点产品数量,双方共
同确认,以双方签字的《交货验收单》 (或其他有效交接凭证)为据。
八、结算与支付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