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机关工作制度
一、遵纪守法,严于律己,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不迟到、早退,不中途脱岗。
二、作风严谨正派,工作积极主动,既分工负责,又要
相互协调。
三、增强服务意识,对来局办事的人员要热情接待,克
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树立机关新形
象。
四、衣着服饰朴实大方,言谈举止要文雅得体,工作时间不高声喧哗,不随意闲谈,不说脏话,不带小孩上班。
五、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背后议论同志长短,不参与打架斗殴。
六、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爱护公物。
七、增强集体观念, 维护集体荣誉,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讲究卫生,热爱劳动。
八、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做到工作快速敏捷, 雷厉风行。
九、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要着装整齐,必须佩戴制发的标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处理违法违章行为时,要做到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坚持宣传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的原则。
公文处理制度
一、处理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机关关于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公文。
二、收文要求:办公室直接收到的文件,文办人员随收随登。上级邮至局领导或各科室的文件,局领导或有关人员
参加各种会议、 活动带回的文件, 要在两日内交办公室签收、登记。收文后,文办人员要及时填写收文卡,统一编号,并于收文当日送办公室主任批办。急件要急送急办。
三、批办要求:办公室主任要逐文批注处理意见,一般于当日转交文办人员,最迟于次日上午交文办人员。急件要直接送交局领导阅处。
四、分送要求:文办人员收到主任转交的文件后,立即按批注意见送达局主要领导批阅后,按局主要领导批示送交相关股室或个人处理。除另有批示外,各股室、单位之间不得横传。分送各单位的各类文件必须履行签收手续。文件传递结束后,文办人员要及时收回所传文件,并整理归档。
五、发文要求:由主办股室拟文,负责人审校,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综合把关后,转送局长签发;需经有关会议讨论的文件,经会议讨论后再签发。文稿一经领导签发,不得随意更改,确需修改的必须经签发人同意。
六、办公自动化要求:适时取消纸质文件,所有发文均通过计算机公文处理系统,按操作流程进行公文处理。
公章管理制度
一、凡在局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与市住建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二、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三、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等,一律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四、一般报送材料、便函、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五、单位介绍信盖章时均应由分管领导批准或办公
室主任批准;单位介绍信由办公室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
管存档。
六、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七、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局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
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局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八、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九、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 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十、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十一、本局所有公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未经领导
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 保管人员要建立“公章启用登记
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交于他人。
十二、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十三、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十四、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的保养,使用中达到干净、字迹清晰、色调鲜艳。
十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