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报到证、落户相关事宜.doc.doc

格式:doc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报到证、落户相关事宜.doc.doc

上传人:jiaxidong_01 2016/7/2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报到证、落户相关事宜.doc.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一、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入户( 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 和就业调整 部门名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事项名称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入户(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和就业调整服务对象个人、企业办理依据穗府[2003]72 号办理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持省级分配部门签发的全国统一就业报到证报到,若报到证是开到接收单位的主管部门的,或备注栏有注明单位的,则到接收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到; 2、非广州生源的应届毕业生的入户手续原则上由用人单位集体办理,用人单位持毕业生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入户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申领入户指标卡; 3、市外院校广州生源毕业生恢复户口的,由学生本人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户口本办理入户介绍信或证明然后到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4、应届毕业生的调整、改派,由用人单位或学生本人持原接收单位的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意见书、新接收单位的同意接收意见书、报到证和广州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调整就业单位审批表办理。办理程序 1、应届毕业生报到:由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向办理人员出示报到证,办理人员审查原件,并在毕业生网上接收系统上查询毕业生接收的审批资料,经确认后,在报到证上加盖广州市毕业生就业专用章或广州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的公章; 2、应届毕业生的入户: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向办理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办理人员审查原件,并在毕业生网上接收系统上查询毕业生的审批资料,经确认后, 打印并签发一式三份的入户指标卡,第一、二联由申领人带去市公安局***中心(西湖路 88号)盖章,第三联则由办理人员留存; 3、调整改派:由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向办理人员出示相关的资料,办理人员审查后,集中交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审批,然后在承诺的工作时限内,由毕业生到窗口领取批复件。所需材料见办理条件申请书(表格)名称(附示范文本)见办理条件联系方式 85598396 手工办理方式受理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地点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天河路 198 号南方经典大厦 7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 12:00 ; 14:00 — 17:30 。资料转递途径办理期限凡证件材料齐全、真实并符合申办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报到、入户和调整、改派手续, 均可即到即办。公示方式:均可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查询。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网上办理方式系统名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统链接地址/vsgzhr/ 资料转递途径个人或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备注投诉电话: 83126022 投诉处理时限:通常情况下 7个工作日以内。二、广州入户办理程序: 一、办理条件: 资料必须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接收系统上申报并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二、办理流程 1) 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携带毕业生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毕业证》、《学位证》、《广州市年需要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表》、《入户登记表》等材料的原件到本中心“入户办理”窗口办理; 2) 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接收系统查询该毕业生是否办理网上申报手续, 接收单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专业等资料是否正确。若出现不符情况, 要求主管部门与信息中心联系, 办理更改手续后, 才受理; 3 )校对后,发放《广州市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