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九章 劳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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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章 简 介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处罚的行政行为,是保证劳动法得以顺利实施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2004年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学习本章要重点掌握劳动监察的范围并了解劳动监察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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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节 概述
学习目标:
、劳动监察形式;
、特点、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及其原则;
学习重点:
1. 劳动监察机构设置
2. 劳动监察的含义、特点、原则
3.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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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 动监察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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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监察的含义、特点
(一)劳动监察的含义
国外也称劳工检查,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用人单位和劳动服务主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进行的检查、纠正、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
在我国,劳动监察也称为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 。
依法享有监督检查权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劳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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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监察的特征
1.法定性。劳动监督是以国家名义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实施统一和全面的监督 。
2.行政性。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的范畴,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劳动监察事由法定的专门机关针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形所实施的监督。
3. 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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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监察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劳动监察与劳动监督的区别
1、劳动监察是全面的监督。
劳动监督通常只在特定范围内或者只限于某项劳动法律,或者限于某个行业,或者限于劳动关系的某部分内容或某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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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监察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2、劳动监察是约束力度最大的劳动监督种类,属于国家劳动监察,具有高于其他劳动监督形式的法律效力。
在劳动监督众多监督主体中,也只有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是最基本和最有效的劳动监督形式,其他劳动监督形式都是配合劳动监督实施的,也只有在劳动监督的保障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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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
1、机构组成
劳动仲裁机构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和用人单位团体三方代表组成;
劳动监察机构则是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能机构。
2、行为性质
劳动仲裁是一种社会干预行为;
劳动监察则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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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的
劳动仲裁直接以处理劳动争议为目的;
劳动监察直接以查处、纠正监察相对人违反劳动法行为、督促监察相对人遵守劳动法为目的。
4、程序启动
劳动仲裁机构是应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而实施的;
劳动监察主体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则是劳动行政部门主动进行的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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