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共新屯镇委员会新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出具《新屯镇诚信计生证明》工作制度的通知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镇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全面开展, 确保“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按期稳步推进, 取得实效,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请各村、镇属各部门遵照执行。一、部门职责镇属各相关部门在落实兑现或相关公共民生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时,要依据村委会、镇计生办两级签署意见的人口计生诚信证明,按照“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进行兑现。对诚信履约的,优先享受有关政策,对违约失信的,一律暂缓或降低标准兑现有关政策,暂缓期间未兑现和降低标准兑现的不予补兑现。主要部门职责如下: (一) 、镇扶贫办:对诚信履约的村民,在落实扶贫有关优惠政策时, 需持村、镇两级出具的诚信计生证明才能给予优先优惠,对违约失信的,一律暂缓兑现或降低兑现标准,直到其履行承诺后才能继续享受,其间暂缓兑现部分不予补兑。(二) 、卫生院:在兑现报销有关费用时需持村、镇两级出具的诚信计生证明才能兑现, 对违约失信的, 一律暂缓兑现报销有关费用, 直到其履行承诺后才能继续享受医疗报销优惠政策。(三) 、镇社保中心:在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兑现新农保; 个人养老保等优惠政策时, 需持有村、镇两级出具的诚信计生证明才能办理, 对违约失信的, 一律暂缓兑现, 直到其履约为止。(四) 、镇教辅站:在办理计生“两户”子女学前教育入学优先、减免费用, 享受国家助学金、高考加分等优惠政策时; 需持有村、镇两级出具的诚信计生证明才能办理, 对违约失信的,一律暂缓兑现,直到其履行有关计划生育义务为止。(五) 、镇农业服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