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贵州省狂犬病防治方案(试行)黔卫办发〔2006〕116号
贵阳市狂犬病疫情概况及防治对策
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流病科
2006年7月28日
Email:gycdc-lbk@
目标
职责
疫情报告与处理
接种门诊管理
人类狂犬病预防(贵州省人间狂犬病暴露后处理规范)
内容
加强人间疫情监测,规范暴露后处理,提高免疫接种成
功率,降低发病率。
开展防病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目标
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当地的狂犬病防治工作,同时,每年安排适当的资金,做好人用狂犬病疫苗及抗血清等制品的储备。加强与农业、公安和药监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犬类的“管、免、灭”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人间狂犬病疫情的监测、报告和调查工作,负责人群暴露前和暴露后免疫预防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医疗机构
各级医疗机构负责实施病人的救治和病例报告等工作。
职责
疫情报告与处理
病例定义
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测结果三项指标确定病例的定义
病例分类
疑似病例:指各级医疗单位临床医生上报的具有狂犬病临床表现,而难以确诊为狂犬病的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流行病学史加上临床表现的任意一条
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加上实验室检测的任意一条
疫情报告
实行首诊负责制
发现一犬伤多人事件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控制传染源
根据调查线索,协助有关部门追踪捕杀伤人犬及可疑犬,
犬尸应消毒、焚烧、深埋
疫点消毒
病人住所及其就诊医院的门诊、病房以及被狂犬或病人污染的区域、病人的分泌物和排泄物均应严格消毒处理。
追踪与保护相同暴露史者
追踪与病人有相同暴露史的其他人员,对没有进行过暴露后免疫者补充注射狂犬疫苗,有皮肤破损的近期咬伤者可考虑在注射疫苗的同时注射抗狂犬病血清/免疫球蛋白。
接种门诊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接种门诊的管理,所有疫苗接种单位必须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认定
对未经认定擅自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予以取缔
积极配合药监部门做好疫苗质量和流通的管理。
人类狂犬病预防
有效的暴露后处理是防止人暴露后发生狂犬病的关键。人被动物(犬、猫等)咬、抓伤后,凡不能确定伤人动物为健康无病动物时,应立即进行暴露后处理(即暴露后的预防性治疗),包括:
局部伤口处理
疫苗免疫和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或血清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