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管理办法
为解决员工后顾之忧,增强公司凝聚力,激励员工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办理条件
1、在公司工作任职年限满一年(含)以上,工作表现良好的;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或具有公司认定的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
第二条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条件的员工到集团人力资源部申领《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审批表》;
2、填写后根据表格上规定的流程进行逐级申报和签批;
3、签批合格后,申请人与集团人力资源部签订保证书,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为其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第三条 申报材料
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张(所交照片需同底、同版);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
在京固定住所证明(以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义办理的房产证);
配偶及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A4)。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办理人员自领取工作居住证之日起,为公司服务不少于一年;
2、已办理居住证的员工如不遵守第1条约定,需交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分公司,最终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所有,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