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小学义保经费管理办法
小学义保经费管理办法
小学义保经费管理办法
朱集中小学义保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中小学义保经费管理,充分发挥教育经费的作用,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勤俭办学的指导思想,将有限的资金全部用在刀刃上,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现根据我镇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朱集中小学义保管理工作有关规定》。
一、 收入管理
1、根据省市县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中心学校按季度将补助经费足额划入学校账户,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开展。
2、严格按照开学初实际收费学生数计算收入入帐,严禁收入不入帐。
3、严格按照收费有关规定,使用统一票据,做到一人一据,一费一据。
4、严格按照“零户管理”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足额将学校预算外收入、代收代支收入缴纳财政专户,严禁坐收坐支.学校报帐员于开学后两周内将缴款书、收入据存根、收入单据、收入结算表报中心学校.
5、学校其他所有收入应开据入帐,入财政专户.
二、支出管理
(一) 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支出)
1、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临时工作人员,严禁虚列人员支出。
2、凡属以个人切身利益为主的学历教育如自学考试、函授学习、进修等费用,原则上个人自理,单位不得承担。属必须参加的业务培训如校本培训、能力建设、普通话测试、职称评定等费用在学校承受能力范围内,单位承担60%的材料费、培训费。交通费、,视情况而定。
3、个人性支出如教学奖、考勤奖、岗制奖、节假日补贴等,原则上中学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中心小学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小学每人每年不得超过500元。
(二) 公用支出
1、水费、电费、邮电费凭相关收费单位收费票据入帐,但应盖全收费单位公章和日期戳.
2、办公费支出应实事求是,严禁乱开发票乱冲销支出。所有原始支出单据应当合法、真实、有效,一据三章,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齐全,方可入帐.
小学义保经费管理办法
小学义保经费管理办法
小学义保经费管理办法
3、招待费应严格控制标准,完小每年不得超过3000元,中心小学每年不得超过6000元,初中每年不得超过15000元,中心校每年不得超过25000元。
4添置办公设备应根据需要,量力而行,切忌盲目乱投资,办公设备超过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及时登记,增加固定资产.
5、小学超过1000元以上,中心小学超过1500元以上,初中超过2000元以上的大宗支出,应履行审批手续,即首先在班子或学校内研究决定并一致通过,由学校报告到中心校,.
三、资产管理
1、结合2007年度开展的资产清查工作,重新造册、登记学校现有资产,各校不得重登、漏登固定资产,对资产帐实不符的要作相应的调整。
2、确定专人负责管理,校长负总责.
3、凡添置固定资产应先申请,购回后及时入帐,减少固定资产应履行手续,即学校报告中心校,说明减少固定资产种类、数量、帐面价值、减少原因,经中心校核实,负责人审批后,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减少固定资产.
4、涉及到学校负责人、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职务变动,应及时清点学校资产,办好移交手续.
5、学校负责人、资产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管好、用好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