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危险废物转移办理流程
一、安徽省内危险废物转移办理程序
实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核及转移联单网上办理工作(网上申报网址:,合肥企业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请咨询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部门;转移申请和电子联单在转移流程结束后,相关单位应打印盖章并备案保存)
(一)网上申报材料
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原件一份;
2、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与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一份;
3、公安部门关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剧毒化学品的转移审查意见(转移处置剧毒化学品者需要提供此项资料)。
(二)网上办理流程ﻩ
危废产生单位网上填报申请信息(打包上传申报材料)——危废接受单位初步同意——移出地环保部门网上审核——接受地环保部门网上审核
(三)联单使用
网上审核全部通过后,会自动生成转移计划编号,即完成了本次危废转移申请工作。实际转移危废时,由危废产生单位于网页点击“危险废物转移——本单位移出转移联单——添加申请——选择(选择相应转移计划编号,填写相关信息)”,即完成本次转移联单申请工作(可以分次填写多个转移联单)。
待危废接收单位实际收到危险废物后,网上填写补充“本单位接收转移联单”即结束转移流程。
(四)转移审核单位
合肥市内转移:合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局
省内跨市转移:合肥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二、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办理程序(移出)
(一)申报材料
1、危险废物转移书面申请(包括危险废物名称、数量、拟申请转移的期限、接受单位、运输单位等,原则上申请转移期限不超过一年);
2、《安徽省工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书》(表格样式附后,网上填写打印后签字盖章);
3、固体、危险废物性状清单(包括废物名称、类别编号、物理/化学性状、主要污染物成分及含量、处置方式);
4、固体、危险废物包装、运输、利用或处置方案;
5、申请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的委托利用、处置合同或协议,拟接收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处置);
6、危险废物运输合同或协议,运输单位道路安全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运输);
7、暂存、运输危险废物的安全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8、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9、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计划(包括危险废物名称、数量、跨省市转移目的、包装方式、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时间及频次、应急措施等)
所有申请材料一律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并注明本次废物转移申请用。一式四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计划为途径省份加两份),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编制日期。
(二)跨省转移初审办理地点
合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局
跨省转移复审办理地点
安徽省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安徽省工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书
申请编号:
废物产生者
单位名称:
单位法人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行业分类及代码:
企业类型: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转移废物
申请期限
废物代码
申请转移数量/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