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一章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第一节医疗机构及药学服务
一、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一)医疗机构的概念及类别
1、医疗机构的概念
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保护人们健康为宗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社会组织。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开办医疗机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审批、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此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每3年校验1次。
(二)医疗机构的类型
1、按从属系统分
2、按专业分
3、根据担负的功能、任务、规模、技术水平分:三级十等
(1)根据任务和功能不同,医院分为三级
(2)根据技术、管理、质量、设施水平高低,分为三等,三级增设特等
4、根据营利性质分
5、分类发展趋势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2、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4、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
5、管理部门:社会劳动保障部
第二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一、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的基本组织机构
(一)我国医院药学部门的主要构成部门
三级医院可设立药学部,下设二级学科;二级医院可设药剂科,下设若干室(组);一级医院设药房即可。
医院药剂科(部或处)根据医院规模设中、西药调剂、制剂、中、西药库、药品检验、药学研究、临床药学、情报资料等专业室(科),并设室主任。 ——《医院药剂管理办法》
(二)国外医院药房的组成部门
二、医院药房人员的编设
(一)医院药房人员的构成
1、主任药师 2、副主任药师 3、主管药师 4、药师 5、药剂士 6、药剂员
7、技工
(二)确定编制的方法
1、按卫生技术人员总数比例计策 药剂人员应占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的8%
——《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
2、按床位计算:各级药剂人员与病床位之比
药师:1:80~100;其他药剂人员:15~18;中药炮制、调制人员1:60~80
3、按工作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