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韩山师范学院“韩园之星”评比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和谐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同时也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展示韩园学子精神风貌,形成“争先进、重参与、创优秀”的优良校风。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韩园之星”的评选工作。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我院开展“韩园之星”评比活动,发现典型,学习典型,传播典型,从而在全院范围内掀起争当先锋模范的热潮,用先进人物的事迹感染学生,用身边的榜样打动学生,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的校风和学风,营造“和谐、文明、奋进”的校园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韩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学院团委会宣传部
协办单位:各系分团委宣传部
三、评选范围
韩山师范学院全体在校生
四、评比标准及条件
(一)热爱祖国,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热爱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二)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在学院团委会、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或其他院级组织或单位举办的比赛中,获院级比赛最高奖项,且各项表现突出的个人、团体;
2、在市级、省级、全国性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且各项表现突出的个人、团体;
3、在世界性比赛中获前八名的个人、团体,且各项表现突出的个人、团体;
五、相关要求
1、“韩园之星”的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民主、真实、客观、竞争、实践的精神,规范地按照推荐评选程序组织推荐评选工作;
2、 “韩园之星”选拔评比要坚持三大原则:
(1)长效性:各系分团委宣传部多加重视,注意发现,组织各班宣传委员定期向各班同学征集候选人;
(2)代表性:候选者各项表现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时效性:原则上,候选人获奖时间与“韩园之星”的推选时间相距不超过六个月。
3.各系分团委宣传部必须保证推选的候选人所获奖项及呈批表相关资料信息真实无误,选拔推荐工作自行组织。
六、评比实施程序
(一)班级推荐阶段:由各系分团委宣传部每月向各班下发“韩园之星”评比相关通知,并让各班候选人上交以下材料:
1、电子档材料:
(1)“韩园之星”呈批表电子档;
(2)个人照片;
2、纸质档材料:
(1)“韩园之星”呈批表纸质档;
(2)参评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纸质档(如:获奖证明等)。
注意:请各候选人参照表格模板如实填写“韩园之星”呈批表,并提供获奖比赛现场照片或个人生活照,照片格式为jpg,数码照片像素不低于300万,手机照片参赛像素不低于130万。
(二)系级推选阶段:各系分团委宣传部对各班候选人选进行择优选拔,确定1-2名候选人(若是团体奖,则整个团体算一个名额),并于每月20日前将确定候选人的电子档材料打包,以“2013-05 +系别+韩园之星候选人资料”形式命名后发送至学院团委会宣传部邮箱:******@ ;另将确定候选人的“韩园之星”呈批表纸质档送至分团委盖章,于每月25日前将纸质档材料交至东丽A学生活动中心团委会值班室宣传部。
(三)院级终审阶段:学院团委宣传部将对各系分团委宣传部上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最终确定学院每月“韩园之星”获奖人选。
七、表彰
1、学院团委会统一对每期评选出的“韩园之星”颁发证书,事迹计入本人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