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肥市工业用地规划导那么〔修改稿〕
那么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立市〞战略和对有限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出更高更迫切的要求,加快形本钱市工业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功能集成的开展格局,特制定本导那么。
?合肥市工业用地规划导那么?(以下简称?导那么?),是为审核工程用地规模及评估提供根本参数;为制定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文件和提高土地利用率提供重要参考数据。
需供地的新建工业工程,在审核其用地规模和规划方案审批时须符合以下要求和准入条件:
规划选址
工业建设工程规划选址必须符合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园区规划;符合合肥市工业产业布局和导向,工程表达向园区集中,形成集聚开展。
用地规模
工业工程用地规模应依据工程规划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以及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和投资总额等指标,与本导那么进行比拟评估其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定是否供地和供地规模。
如有以下情况的,原那么上不单独供地,鼓励工程进入标准化厂房生产。
用地规模低于20亩的工业工程;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低于400万元/亩的工业工程;
亩均税收低于30万元/亩的工业工程。
四个城区工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低于3亿的工业工程。
容积率
工业工程的生产性建筑局部〔研发、宿舍楼局部建筑面积不参与指标计算〕容积率应大于本导那么规定的所在大类行业所在区域控制值。低于本导那么规定的重大工业工程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报市规委会批准确定容积率。
四个城区工业园区,单栋〔组〕标准化厂房面积应大于5万平方米,
;成片建设标准化厂房,应配套适量的生产、生活设施,。
鼓励建设高层工业厂房。
建筑密度
多层工业厂房的建筑密度应大于35%。
建筑系数
对生产工艺特殊需要室外装备或场地的工业工程,其建筑系数〔工程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及堆场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大于40%。
建筑层数
工业工程应建设多层工业厂房,层数一般不小于3层,建设一层工业厂房,需报市规委会批准。
四个城区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层数应大于6层。
建筑退让
工业生产厂房退道路红线不得大于5米,沿城市主干道有特殊要求的,在规划设计条件中另行约定。
厂房退让用地边界应满足消防或厂区运输要求。
行政办公研发及生活效劳设施建筑退道路红线和用地边界按?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执行,其退道路红线局部可布置为树阵式停车场。
工业建筑原那么上不退让城市绿线,但建筑根底不得侵占城市绿线。
建筑间距
工业建筑间距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2006〕的平安要求。除厂区主要通道外,工业建筑间距不考虑景观、采光和视线干扰等其它间距要求。
工业工程内部道路不宜超过8米。
建筑景观
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工业建筑立面,应满足城市规划及?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
城市道路沿线不得设置锅炉房、厨房间、污水池等有碍城市景观、市容卫生的附属设施。配〔变〕电室、泵房宜布置在地下室或底层,确需独立设置的要依据消防、环卫等相关规定进行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