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证监许可[2014]237号文《关于核准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公司”或“上工申贝”)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A股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申银万国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
下简称“《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上工申贝有关本次发行的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遵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实施并完成了本次发
行工作。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元/股。
本次发行日(2014年3月18日) 前 (发
行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发行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发行
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为发行底
%%。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99,702,823股,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关于核准上工申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37号)中不超过
15,000万股的要求。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7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募集资金金额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
第111126 号)验证,本次发行应募集资金总额为670,999,,扣除发行费
用总额为32,791,,(其中承销费用18,116,,保荐费用2,000,
元、律师费用7,479,、会计师费用4,057,、评估费用1,037,
元和证券登记费99,) , 募集资金净额为638,208,。符合公司相关
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的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