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办理纺织品配额出口许可证
根据规定,对出口纺织品的配额,由国家外经贸部在每年年初,将配额数直接分配给承担纺织品出口计划并有出口实绩的、有纺织品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外经贸部分配的配额数,负责对外签发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书。
办理纺织品配额出口许可证书的基本程序是:
一、预购空白出口证书。持有配额的外贸企业,可持介绍信预先向省级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购买纺织品配额出口所需的空白许可证书。
二、填制证书。企业在按对外成交合同将货物出运前,填制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书。
三、送审、签证。企业将填制的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书,送交省级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时,须提交合同(副本)、商业发票、信用证(副本)。省级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输入电脑。若数量没有超额,则签字并加盖外经贸部纺织品专用章,证书正式生效。五份纺织品出口证书中,一份(正本)由申请企业交进口商,作为进口商向本国海关办理报关或向其政府申领进口许可证的凭据;一份(副本)由企业随出口报关单交我国海关,凭以查验放行;其余三份(副本),分别由签证部门留存(一份)、核销(一份)和申请企业留存(一份)。
【说明】
,不得经营对配额地区的配额品种的出口业务。分得纺织品配额的出口企业亦不得超过分得的配额数对外成交出口,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企业负责。纺织品配额一般不用于纺织品的来料加工、补偿贸易或合资(合作)经营项目。
,除表式的颜色有所区别外,有的尚需出具产地证书、装船证书、手工制品证书。因此,企业在办理出口许可证书时,须接受签证机关的指导。
,如果一批货中有两个或两个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