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02
重庆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渝万建〔2010〕2号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本制度的核心规定:
凡是需用公司印章者,均需按照规定流程,填制“印章使用申请单”,并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使用。
未填制“印章使用申请单"、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的,均不得使用印章。
一、印章管理责任部门:
行政部。
二、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统一由行政部办理,行政部需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到公安机关指定专营单位刻制印章。任何部门、个人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印章.
2、司属各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因公需要刻制印章时,须由用章申请人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详附件),再交行政部处理.
三、印章保管
1、公司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人名章由行政部法务主办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总监保管,项目专用章由项目经理保管,人事专用章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保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印章管理人掌控印章,应签发印章责任书,规范印章授权人的用章范围和行为,以及违规用章的后果。
3、当印章被盗、损毁、遗失时,印章管理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告知行政部,并尽快做出书面报告,阐明原因,说明利害,由行政部根据情况依据相关法规妥善处理。
四、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
1、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公章.
2、公司对外签署投资合同、材料采购等合同,盖合同专用章。
3、以公司名义对国家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法人代表署名,盖法人人名章。
4、各项目部发布内部通知、告示等文件;与业主单位项目部、分包单位项目部之间的往来函告及非经济类资料;标的较小或客体非重要类合约,盖项目章。
5、人力资源部发布人事安排方面的行文,如调令、人员派遣单等,盖人事专用章.
(二)使用流程
1、由经办人填制《用印申请表》。
2、交由相关领导签批,对应流程如下:
(1)、一般性非经济工程资料: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技术资料由技术负责人)---预算部经理---行政部盖章。
(2)、经济合同资料:
A、总包合同:
预算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行政部盖章。
B、物资租赁、购销合同:
招标组长——-物资部经理--—行政部盖章。
C、专业分包合同:
招标组长—--合同预算部经理---行政部盖章.
D、三方合同:
主管造价工程师--—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