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东信托•成都建发集合资金
信托文件
重要提示:
1、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前应当认真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和其
他信托文件。
2、投资者符合信托文件规定的委托人资格时,方可以认购信托单位;投资
者认购信托单位,即视为已同意承受信托文件规定的各项风险。
3、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本信托的业绩表现保证;信
托计划的既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
4、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
保证投资于信托计划无风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SHANDONG INTERNATIONAL TRUST CORPORATION
山东信托•成都建发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说明书
摘 要
信托计划名称:山东信托•成都建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目的:全体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认购信托单位并交付认购资金
于受托人,由受托人将信托资金加以集合运用,用于受让成都建发持有的对成都
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产生的 亿元的应收账款资产(该笔应收款为因成都经济
技术开发区科研及生产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以及成都市龙泉驿区四路改造一期项
目应收款),成都建发在两年内按约定回购应收款资产,并以管理、运用或处分
信托财产形成的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为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
信托计划的规模: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分三期发行,即 A 类信托单位、B
类信托单位以及 C 类信托单位,各类信托单位总份数不超过 34000 万份。其中,
信托计划成立日的 A 类信托单位总份数 11000 万份;信托计划成立后,因 B 类
信托单位的后续募集成立、信托单位注销等原因,信托计划规模随之变动。根据
信托计划实际募集和运行情况,受托人可以调整各期的资金募集规模。
信托期限:信托计划项下的各类信托单位存续期限 24 个月,可根据信托文
件提前或延期。
合格投资者:指(1)认购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的
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
本信托计划时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3)个 人
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
年内每年收入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信托单位认购价格:面值 1 元,认购价格 1 元
受托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兴业银行龙泉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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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托•成都建发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说明书
目 录
一、 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