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情绪管理)压力管道设计
施工验收规范
襄樊供水总 X 公司管道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
为加强给水管道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
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总 X 公司所属施工单位所承揽的室外给
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
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规范的规定。
壹、施工准备
、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部门对施工单位进
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误时,应及时向设计
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 管道工程施工前,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
研究及实地勘察,且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
1 )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明敷、暗敷管线和
其他设施的情况;
2 )工程用地、交通运输、供电及排水条件;
3 )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供应条件;
4 )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3 、 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
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材料、
主要机械设备的供应、 施工计划以及保证周围环境的措施等。
4、施工测量。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设计部门应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
2 ) 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牢固便于观
测,且应采取保护措施。开槽铺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
每 200M 不宜少于 1 个;
3 )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
核方可使用,且应经常校核;
4 ) 已建管道、 构筑物等和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
程,开工前应校测。
三、沟槽开挖和回填
、沟槽开挖。
1 ) 沟槽开挖宽度及坡度应符合国家 《给水排水管道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2 ) 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 3m 时应分层开挖, 每层
的深度不宜超过 2m 。采用机械挖槽时,沟槽分层的深度应
按机械性能确定。
3 ) 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 不得影响建
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
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
妨碍其正常使用; 堆土高度不宜超过 , 且距沟槽口边缘
不宜小于 。
4 ) 当开挖沟槽发现已建的地下各类设施或文物时, 应 采取保护措施,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5 )沟槽开挖不扰动天然地基或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
求;
6 )槽壁平整,边坡坡度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
7 ) 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管道沟槽底部开挖
宽度壹半。
8 )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开挖土方时应为± 20mm ;
开挖石方时应为+ 20mm 、- 200mm ;
、沟槽支撑
1 ) 沟槽支撑的材料可选用钢材、 木材或钢材木材混合
使用。
2 ) 撑板支撑的横梁、 纵梁和横撑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
定:
A 、每根横梁或纵梁不得少于 2 根横撑;
B、横撑的水平间距宜为 〜 ;
C、横撑的垂直间距不宜大于 ;
3 )撑板支撑应随挖土的加深及时安装。
4 ) 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采用撑板支撑时, 开始支
撑的开挖沟槽深度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