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2012 年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部第 87 号令《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已于 2012 年6月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公布,自 2012 年 12 月1日起施行。 2012 年9月6日 2002 年 12 月 18 日(卫生部 34 号令)发布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同时作废。历史沿革? 1992 年颁布的《卫生监督文书》 ( 卫监发[1992] 第 14 号《关于统一 27 种卫生监督文书格式的通知》) ? 1998 年颁布的《卫生行政处罚文书规范》( 卫生部第 1号令 之前全国统一使用。) ? 2002 年颁布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部第 34 号令, 起施行。) ? 2006 年4月6日,卫生部“卫监督发【 2006 】 137 号”对 2002 年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进行修改(第十三条涉及“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的制作要求,以及将“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名称修改为“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删除第十四条和执法文书目录中的“产品样品确认书”及文书)。? 2012 年颁布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部第 87 号令,自 2012 年 12 月1日起施行) 2012 年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特点 1、《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共分 4章,包括总则、制作要求、执法文书管理和附则。 2、内容由 46条增至 51条。 3、文书种类由 30种增至 37种。(1)废除 3种(技术鉴定委托书、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增加 10种(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物品清单、公告、.陈述和申辩复核意见书、催告书、续页、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 4、在 2002 年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基础上修改 1类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名称( “现场检查笔录”改为“现场笔录”)。 2012 年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特点 5、增加《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合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为一个《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废除《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6、修改文书格式,增减优化填写项目。一是删除“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的“承办人”、“听证笔录”等文书中的案件“承办机构”等内容, 减少不必要的填写项目。二是将“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合议记录”、“听证笔录”等文书规范中规定的部分填写要件,如“示证询问/检查”等内容直接印制于文书中。三是统一文书中的文号和编号使用,文号和编号只用一个, 避免文书既用文号又用编号复杂情况。 2012 年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目录 1、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2、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3、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 4、检验结果告知书 5、卫生监督意见书 6、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 7、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8、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9、查封、扣押决定书 10、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 2012 年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目录 11、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12、物品清单 13、公告 14、封条 15、案件受理记录 16、立案报告 17、案件移送书 18、现场笔录 19、询问笔录 20、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2012 年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目录 21、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22、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3、合议记录 2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5、陈述和申辩笔录 26、陈述和申辩复核意见书 27、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28、听证笔录 29、听证意见书 30、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2 年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目录 31、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2、送达回执 33、催告书 34、强制执行申请书 35、结案报告 36、续页 37、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的原则 3、准确性原则。(一)对象要准确。(二)标的物要准确。(三)适用法律准确。(四)适用文书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