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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晨检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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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幼儿园晨检制度
晨检是指每天早晨由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员(医生)、园长或者分管园长,对每位入园的幼儿进行卫生医学检查,及早发现、处置传染病隐患,确保园内卫生安全。
一、幼儿园应安排经过培训的晨检人员向家长询问幼儿健康状况并对幼儿进行检查。
二、负责晨检人员应是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员(医生)、园长或者分管园长、经过培训的幼儿老师。
三、晨检地点:
天气不下雨,晨检安排在园门口,家长不得入园;如遇下雨天,晨检则安排在教学楼大厅门口(或平房门口),家长不得进入教学大楼(或平房教室门口)。
四、幼儿园(大)门口处,要放置经消毒液消毒过的脚垫,脚垫略带潮湿,每位幼儿入园时,鞋底要经过脚垫进行擦洗。
五、晨检要备好洗手用水、 肥皂、消毒液, 以便于及时洗手、消毒。传染病流行期间应戴口罩和手套。
六、晨检询问内容
询问家长和幼儿:是否接触过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和来自有疫情地区的人员;
在家是否有过发热,现体温是否高于度;
幼儿的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等。;七、晨检查看内容
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
查看幼儿咽部、皮肤(包括手)有无皮疹等;
怀疑幼儿身体发热, 应立即用体温计测量, 体温计用过后,要放入盛有 75%酒精的容器内,进行消毒。
八、根据询问和查看的情况,若有身体发热的幼儿,经体温测试确定后,特别是出现发烧、头疼、咳嗽、手上出现疱疹等,以及不能确定的症状,应立即报告园长,同时通知家长,劝其马上到医院诊治,并在家中治疗。
九、经检查身体无异常的幼儿进入幼儿园后,各班带班教师应立即对幼儿进行第二次检查,再次向幼儿询问晨检内容,并做细致的查看,晨检询问、检查内容同上。第二次检查应在幼儿入
班后半小时内进行。
十、如再有身体发热的幼儿,卫生保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