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天府新论2008年12月塑造柔性权威:提高政府合法性的根本出路?夏?雷[摘要]社会的良性发展离不开稳定和秩序,而稳定和秩序需要具有高度合法性的权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执政党和政府在发展经济、意识形态控制和法制建设方面的进步和成功,极大地巩固了现有权威的合法性和地位,但此三方面进步对于权威主体的合法性并不具有根本性作用。只有建立和巩固以道德认同和服从为基础的柔性权威,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现有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基础,从而保证国家在稳定中发展。[关键词]秩序;稳定;柔性权威;行政伦理[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633(2008)12月-031-02 ??政治稳定是任一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维度,美国当代学者亨廷顿就认为, ?首要的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创建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很显然,人类可以无自由而有秩序,但不能无秩序而有自由。??1?广大亚非拉后发国家的现代化实践表明,如果政治现代化造成了对稳定和秩序的破坏,则必然导致乱象丛生的?政治衰败?。?2?因此,稳定和民主有如政治之双腿,缺一而必然跛脚,秩序是政治现代化的内在需要。一、稳定和秩序需要政治权威如果说稳定是一种既有状态,那么,秩序则是其核心要素之一。没有秩序就没有稳定。一般说来,良好秩序的建立是为了形成稳定的态势,秩序的有度调整是为了巩固稳定的状态,而秩序的紊乱和缺失则意味着稳定状态的终结。因此,在任意范围内,?稳定?状态都必然包含着对秩序的要求。另一方面,秩序的形成和维系需要权威。无庸置疑,自人类社会进入国家阶段之日起,政治权威的最主要载体都是国家和政府,因此,二者也是社会秩序输出功能的主要承担者。首先,如果说国家的建立本身就是社会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那么,建立和维护秩序,并将社会秩序保持在可控的范围内,则是国家存在的初始价值和根本任务。其次,国家拥有得天独厚的社会资源,包括文化、信息等柔性资源和暴力机器等刚性资源,是社会规则的主要制定者和实施保障, 理应成为社会秩序输出的主体。再次,对既定社会秩序的破坏,首先意味着对国家和政府权威的挑战。政府作为社会最大的既有利益集团,必然会以国家的名义加以控制甚至高压,努力使社会处于基本稳定的可控的状态。因此可以说,国家和政府是每个社会中秩序输出的首要主体,也是社会稳定的首要维护者。二、我国政治权威现状马克斯?韦伯从权威的合法性考虑,将政治权威划分为三种:传统型权威,其合法性依靠继承而来; 法理型权威,其合法性来自政府的有效性;克里斯玛型,其权威来源于领袖人物。现代社会中,各国政府大多以建立法理型权威为己任,千方百计地获取大众的支持和认同,在政党政治成熟的国家,这一点尤为明显。新中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就逐渐摆脱了克里斯玛型权威模式,开始向法制社会、并最终向法治社会迈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的合法性建设在三个方面效果显著。第一,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广大民众获得了巨大的物质利益,这是当前政府合法性的物质基础;第二,国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努力,客观上统一了思想,减少了混乱,这是当前政府合法性的思想基础;第三,多年的法治建设已经将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纳入了制度轨道,至少在国家层面是如此,这是政府合法性的制度基础。但事实上,以上三方面进步对建立和维护国家和政府权威的合法性而言都不具有根本性。首先, ?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是两个独立的目标?, ?3??